他接受了如此设定,却无法接受自己醒来之后光着上身,头顶冒着烟气。
“别乱动!当心小命不保!”体内的真气正在经脉中以匀加速的运动四处流窜,郑瑗自然意识到眼下正在发生什么,但着实无法忍受一个陌生人直接接触他的半裸体来为他运功疗伤!
他蓦然睁开双眼,正巧撞见叶沙沙正气定神闲地坐在桌前啃着半只油光灿灿的大鸡腿,丝毫未能顾及他的死活,也不在乎他是否会葬身于千面童子之手。
体内所有的血液逆流而上,又顺流而下,来来回回,兜兜转转,百转千回,千回百转,终于在血液与真气融会贯通,又汇聚一起涌向脑袋与身体的连接处,他流失的魂魄瞬间归位。
淤血一口吐出,他身后的杨金刚适时收功,一跃而起,此刻的叶沙沙也已吃饱喝足,揉着肚子,擦着油嘴,视线终于落到了郑瑗身上。
“阿瑗,这鸡腿味道甚妙,你赶紧穿好衣裳过来尝一个。”叶沙沙笑语嫣然朝郑瑗招了招手。
郑瑗面无表情地扫了一桌杯盘狼藉,一只小鸡腿孤零零地躺在杯盘中央,他毫无胃口可言。
俊眉紧锁,裸身已不在,只是此刻的他虚弱得很,勉强穿戴了衣装,却难以起身。前方的人似乎并无助他一臂之力的意愿,只听到刚刚坐到叶沙沙身边的杨金刚道:“我刚为他驱散浊气,这会儿吃不得油腻的东西,你这么瘦,要多吃点才行。”
叶沙沙想他说得有些道理,便不顾郑瑗脸色,代他吃了今夜的晚饭。
原本他们的习惯是日落初时用晚饭,由于郑瑗的不幸昏迷导致他错过了晚饭时辰,又由于饭馆主人准备的晚饭过于丰盛,叶沙沙便从黄昏吃到了黑夜。
夜幕降临,昔日城中万家灯火,今夜却鬼魅荒凉,仅有这家饭馆摇曳着昏黄的烛光,照映着叶沙沙独特的耳坠子格外诡异。
郑瑗并不知在自己昏迷时,是否曾有大事发生,但他可以肯定,自一路与她结伴至此,这丫头成日男儿装,何来女儿家的耳坠子,再看那耳坠造型,小型骷髅头,戴在原本就不具备美感的叶沙沙耳上便更加惊悚了。
“哈!”再次吃饱的叶沙沙打了个哈欠,眯了眯双眼,杨金刚无害的童颜微笑着问她是否有了困意,叶沙沙点头称是,杨金刚便向叶沙沙介绍该饭馆拥有住宿的免费服务。但由于资源有限,人力管理缺乏,目前只有一间房可提供住宿。
叶沙沙毫无“男女有别”的概念,当下便提议自己与郑瑗共住一间,可是郑瑗并不领情,他宁愿睡在荒郊野外,也不愿与她同睡一床。
叶沙沙有些摸不着头脑,不清楚他为何如此介意,好歹两人也曾同睡一个棺材,应该不会不知所措才对。后来经过一番争执,争执的结果是郑瑗被杨金刚扔去了荒郊野外。
由于功力尚未恢复,一个人的荒郊野外又缺乏安全感,郑瑗最终只好妥协,低声下气地回到了小饭馆。
小饭馆后边是厨房,厨房边上盖了间柴房,那柴房便是他俩今晚的住宿之地,所以之前的顾虑全都不再是顾虑,因为这里根本没有床让他们一同睡。
薪柴堆积如山,毫无空地可言,落脚之处也尽是枯枝。杨金刚简单介绍了一下,原来这城中仅有这家店出得了台面,其余皆破败不堪,至于他们今早进城所见乃他所为,只为了贪一时好玩。
他早已下定决心不再为人易容,不料聂莎莎穷追不舍,将他逼得只能四处逃亡,以为逃到了一座荒城便可安枕无忧,不想过了几日安闲日子仍是难以摆脱被人死缠烂打,正当剑拔弩张间,叶沙沙与郑瑗及时出现。
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叶沙沙只一心想着如何才能再遇到聂莎莎,毕竟她还记着西门大侠的临终托付,而郑瑗却依旧对杨金刚的话半信半疑,难以想像江湖上威名赫赫的“千面童子”竟也能落到如斯田地。
杨金刚依旧笑靥如花,并不将他们的神情放在心上,交代了几句之后便转身离去,不知去向。
人一走,夜便静了,只听到身后“吱吱”叫声,这两人皆无动于衷,只因早已司空见惯。乞丐和质子,身世其实大同小异,都很悲伤。
“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真困。”叶沙沙挤了挤眼,缩着身子朝柴堆走去。
“你真相信他的鬼话?”他沉住气道。
叶沙沙席地而坐,靠着柴堆懒洋洋道:“信啊,你不知道小刚被那妖女欺负得多惨,既然他是妖女的敌人,妖女是我们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何况他还请我们吃了鸡腿。”
郑瑗抽了抽嘴角道:“叶沙沙,你还真好收买。”
“这不是收买,是事实,再说一个孩子你又担心什么呢?”
“孩子?哼!”郑瑗冷哼一声,走近叶沙沙,站在她脚边居高临下地盯着她,不知是不是今晚的月光仙子心情格外好,把他照得一身月华,连眼睛都发着光。
“你可知道他今年多大了?”
不知怎么,那困意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十分潇洒,叶沙沙坐起身子,略作沉吟道:“瞧他的样子,该是总角之龄吧?”她能认识到“总角”是以小春在十三岁时,帮中长老让他把头发分成两股扎成结。那时习惯了蓬头垢面的小春不喜欢新发型,却又不好违抗长老们的心愿,只能每天撅着嘴,笑也笑不出。直到好奇了半天的叶沙沙夸他像戏台上的金童,而他又比金童好看,这才一直梳着“总角”头直到长老们逼他再换发型。
见到目不识丁的叶沙沙明白“总角”含义总算有一丝宽慰,不过也从中肯定这丫头并不知“千面童子”的奇闻异事。
“他虽有总角少年的音貌,实则已近而立之年,先前种种态度只不过为了欺瞒你我,如此费尽心机,你竟还懵然不知!”一向淡然处世的郑瑗突然有些激动,叶沙沙微微惊讶,想起杨金刚在郑瑗出现前后态度上的变化,开始好奇。
“也许他有不得已的苦衷呢?”她曾听老爹提过,这世上国度多如繁星,在那遥远的地方坐落着一个小人国,无论体态、形态、状态,都如长不大的孩童,并不是他们天生如此奇异,只因生活环境不佳,导致疾病蔓延,影响了身体发育,这才造就了小人国。
“苦衷?你倒是说说他有什么苦衷?”
“这还真不好说,揭人短总不太厚道。”叶沙沙摇摇头,又道:“阿瑗,你也别再纠结了,小刚是好是坏,你用两只眼睛是看不出的,江湖上称他是‘千面童子’,那他便是童子,难不成你是嫉妒他比你年轻?”
郑瑗脸上微微一僵,说多了已口干舌燥,思想过于单纯的人只能用“蠢”来形容,他已无力与她争辩,也无心入眠,开了门,独自站在柴房门前赏起了今晚的月色。
今晚的月色很美,美得令人无法辨清眼前的虚实,只觉身体某处空空然,身子也不听使唤地左右摇晃起来。
倒下前一刻,他又清醒了过来。
“饿了吧?”托住他的人是叶沙沙。
睁开沉重的眼皮,虚弱的身体出卖了他的灵魂,他点头,嘴唇愈发苍白。
“小刚说你吃不得油腻,我想这东西不放油应该算不得油腻。”还没明白过来她在说些什么,已见她单手捏着一团灰不溜秋的生物在他眼前来回摇晃。
他的眉头皱得愈发紧了,道:“你这是杀生,会遭天谴的。”
“你怎么跟爹一个样,保护小动物自然值得提倡,可是人饿了就要吃人以外的东西,再说我又不信佛,杀不杀生佛祖管不了,天也管不了。”
郑瑗微怔,觉得这是她这些日子以来说得最像人话的人话。
“谁说天管不了,天会打雷警示你。”虽然饿得头晕眼花,但他仍有力气来挖苦她。
“天上那么多星星,这会儿雷公准是跟电母生孩子去了,哪得空来警示我。”
郑瑗皱眉,问:“你怎么知道雷公跟电母生孩子去了?”
“爹说的,为了制造更多星星,雷公就要跟电母多生几个孩子。”叶沙沙实话实说,丝毫不怀疑这是叶老爹捏造的传说,根本无法考证。
郑瑗听后更是无言以对,话题也很难继续进行下去,他默默瞅了一眼正在她手中垂死挣扎着的黑老鼠,颇想干呕,但他还是咬牙忍住了,因为他无法保证干呕是否会演变成湿呕,届时若破坏了他美好的形象,或弄脏了自己的衣物便实在不妙了。
“你不信佛,可我信,而且非常虔诚,劝你别在我面前杀生,否则……我会废了你的武功。”
一听他要废自己的武功,叶沙沙吓得连忙扔了那只硕大的黑老鼠,不知是不是力气太大,黑老鼠撞墙之后便晕了过去。
“那我去厨房看看是否有吃的……”叶沙沙讪讪道。
郑瑗闭上眼睛,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叶沙沙放下郑瑗离开半刻后又回来,她只找到了两个微凉的包子,全都给了郑瑗,郑瑗也没问是什么馅儿的,一口一口优雅地咬着、嚼着,最后吞进了肚里。
当不再饥饿时,两人也没有困意,便坐在一起看着发光发亮的大银盘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了天来。
“今晚月色真美。”叶沙沙感叹道。
“话先别说这么早,许多东西总在你觉得最美的时候被蒙上一层黑纱,这不,乌云耐不住寂寞了。”郑瑗说。
“可就算乌云挡去了月光,也无法改变月色很美,爹说了,美与丑虽然对立,但它们永远依附着对方。”叶沙沙说。
郑瑗侧过脸,看到她抬着头,望着天空,对着他的这半边额头没有那道可怕的疤痕,其实仔细一看,她也不算难看,只是她耳朵上的耳坠很难入眼。
“你从哪里弄来的耳坠?”
“小刚送的,好看么?”她忽然转过脸笑嘻嘻地看着他,郑瑗不自然地撇开了视线,道:“很难看。”
“诶?可我觉得很好看、很别致啊,这是小刚他娘亲生前最喜欢的耳坠,说是要给未来儿媳妇的。”
这眼光、这审美……郑瑗简直无法直视,一个正常的儿媳妇会喜欢这种恐怖不雅的耳饰?
倘若说一个正常的儿媳妇不会喜欢,那换做不正常的呢?在他看来,叶沙沙一直处于“不正常”级别,而且她方才也明白清楚地说过,这是要留给未来儿媳妇的!
“他为何无缘无故送你耳坠?”
这语气莫名令叶沙沙背后一凉,却又不敢有所隐瞒,只能如实相告,而在知道真相后,郑瑗便难以再淡定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