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旭日初升,一缕紫芒划破天际,风麟便早起收拾了一番,随后便带着满满的收获和喜悦,朝着青木城的方向启程了。
离开黑风山,大概走了三十里路,风麟来到一处叫“太平谷”的地方。
名为“太平谷”,其实并不太平,真正“太平”的,是路。
因为这里道路宽阔、平整,所以叫“太平谷”。
只是,路虽好走,却比较蜿蜒,两边常有百丈高的岩壁,也有弯折崎岖的分叉小路。
那些小路是延伸到哪里的,风麟不知。
但他知道,这些地方可都是打劫最好的埋伏地点。
听狗子说,出城的人,不管去哪里打猎的人,出去时都不会遭遇打劫,但返程时,却都要交“过路钱”,也就是被打劫。
肯舍得花钱,能留下命;若是自命不凡,想跟人干一架,估计最后都得身首异处。
他还嘱咐风麟,若是真的遇到他们,就把东西分一半——这是规矩。sxynkj.ċöm
毕竟都靠打劫过活,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真的动手杀人。
所以,走进太平谷,风麟的心也提了起来。
在黑风山度过了七天,风麟的肉身力量也恢复了一些,但没个对比,他还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实力。
瞥了眼身后扛着的二百多斤鹿肉,一想着要分出去一半儿,风麟就有些心疼。
一斤鹿肉,50灵石,一百斤就是五千。
五千灵石,在青木城可是能买不少草药的,用这些草药再配制成药液,利润可是会翻好几倍的。
太平谷的这一段路,足有三十多里长。
以风麟如今的体力,若是全力跑过去,大概也就盏茶时间即可。
可是他怕有埋伏啊!
能够明目张胆打劫的,实力肯定不弱。壹趣妏敩
以风麟的推断,他们肯定要比那个“耗子尾汁”少女厉害许多。
从当时那少女的速度上看,对方即便没有跨入通玄境,恐怕距离也不远了。
打猎的猎户若是都有那些本事,敢打劫的,就更不用说了。
这样一对比,风麟想要反抗的心,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心里想明白了,也就坦然了。
左右都要挨一刀,他也认了!
平安就好!
如此想着,脚下的步子,不知不觉便快了几分。
走着走着,风麟似乎听到了打斗的声音,这让他神经一紧。
“我擦!”
“干上了!?”
眉头微微一蹙,风麟心底暗道一句,虽然有几分好奇,但风麟终究还是没敢继续往前走。
风麟如果没记错,几百米前,就是一个“m”形的拐弯。
那里也是最容易被打劫的地方。
想来,战斗就是在那里发生的。
如果不是实力没有恢复,风麟还真想惩恶扬善,现如今他只能自保。
回头望了望,风麟找了一处能遮身的岩壁,藏了起来。
没办法,身后的路,恰巧就是为数不多的直路,将近十里。
两边又都是陡峭的石壁,他根本没处躲。
只希望,他们别打着打着跑出来殃及池鱼,否则风麟就要哭了!
仅仅两分多钟,里面的打斗声便停了。
风麟又等了盏茶时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便尝试着要过去看看。
他总不能一直在这里等着。
打劫的若是赢了还好,他们有了收获,自然就走了。
可若是打劫的被打死了,万一再来一波,他这个“耳击证人”恐怕就要被抓走了!
说实话,青木城有四个城门,便有四个出城的方向。
四条官路,陆陆续续又延伸出十几个方向。
风麟走的这条路,若是按级别归类,就是最低级的那一条,所以,这条路上的猎户并不多。
他想等人组队一起,怕是有些难了。
没见他在黑风山七天,都没遇到什么人么?
思索片刻,风麟便走了出去。
来到拐弯处,风麟的两只耳朵都竖了起来,听了半天没听到一点儿声音,便带着几分好奇,小心翼翼地把身子挪了出去。
目光露出石壁,眼前的一幕,瞬间把风麟吓得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
只见数十米外,二十多具身穿兽皮的尸体,倒成一片。
一颗颗带着面具的头颅,滚得到处都是。
论杀人,天上地下,恐怕没谁比他杀得多。
可现在是在哪里?
他是什么实力?
人的勇气,跟自身实力是成正比的。
别跟我说,什么勇者无畏,都他妈是骗人的。
风麟现在就喉咙发干,腿都有些软了!
很显然,这一次,是劫匪输了,输得很彻底!
深深吐了口气,风麟挑着没有鲜血的地方,迅速逃离了现场。
他是真的不敢在这里拖延时间。
不管被谁发现,他都要倒霉。
离开案发现场,风麟的速度便越来越快。
用了不到盏茶时间,便一口气跑完了剩下的十几里路。
刚出山谷,山风一吹,风麟的背后便是一凉。
抹了抹额头的汗水,没有任何歇息,风麟便继续赶路。
眼见离青木城越来越近,风麟心里踏实了不少。
在城门处验明了身份,风麟便朝着一家肉铺走了过去。
卖了一百五十斤鹿肉,得了7500灵石。
买了一口铁锅,又置办了一些零零散散的物拾,风麟便拎着剩下的五十多斤鹿肉,朝着城东的“布衣巷”走了过去。
布衣巷,就是小乞丐狗子居住的地方,也是青木城的贫民区。
一走进两米多宽的巷子,各种难闻的气味儿便一股脑儿涌了过来,顿时熏得风麟一阵干呕。
常言道“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市不闻其臭”。
想来,之前在这里待得太久,嗅觉早就适应了,便也没觉得多么不舒服。
如今,风麟在外多日,突然回来,却有些受不了了!
“得赶紧挣钱,置处宅子!”
风麟心里暗自想着,强忍着胃部的不适,快步朝着巷子深处走去。
由于是下午,布衣巷里的乞丐倒是不多。
狗子住的地方,在巷子的最深处,那里也是最破的。
分别了七八天,对于这个小救命恩人,风麟还是多少有些想念的。
更多的,其实还是心疼。
风麟毕竟也是做父亲的人,看着十几岁的少年就成了乞丐,他的心里多少是有些不舒服的。
想着想着,风麟便回到了住处。
踏进破烂的宅门,扫了一眼空荡荡的院子,又看了看没有门的卧室,没有看到狗子的身影。
“不是给了他三百灵石么?”
“又出去乞讨了?”
心里稍微有些疑惑,风麟也没有多么担心。
一个当了不知多久乞丐的孩子,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否则也活不到现在了。
想着给狗子一个惊喜,风麟便准备给狗子炖一锅鹿肉。
常年不食肉,烤肉虽香,估计狗子的肠胃也受不了。
院子里破烂的木材不少,风麟倒省了外出寻找柴火了。
半个时辰之后,铁锅里鹿肉的香味儿,便驱散了院子里难闻的气味儿。
“快来,有肉!”
忽然间,风麟看到一个贼头贼脑的汉子,在围墙外露出一个脑袋,随后便是大声喊了一嗓子。
风麟闻言,瞬间一愣。
紧接着,趿拉趿拉的脚步声,就充满了巷子,随后就是一群脏兮兮的身影,翻墙的翻墙,挤门的挤门。
风麟有些傻眼了!
想着要把他们赶出去,可怜悯之心泛滥,风麟也就忍着了。
眼疾手快地捞了两大块儿肉出来,风麟一个闪身躲开了众人的拥挤,也就不管了!
微微叹了口气,忽然间,门口倒下了一个身影。
风麟定睛一看,竟然是狗子!
手臂和脸颊上那血淋淋的血痕,看得风麟心底一痛,胸中怒火中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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