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后生和明烨两人,一前一后,穿出高粱地,翻过一座小山,跑过一片开阔地,然后又钻进了另一片更大的高粱地,真是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如漏网之鱼。
进到高粱地里后,明烨体力下降,脚下渐渐慢了,与那后生的距离越拉越远,在高粱地里溜缝可不轻松,高粱茎秆稠密挺拔,扒拉起来可费劲了,田埂又窄,明烨就不明白了,那后生是身上装了马达还是怎地,跑了这么久了,还能脚下生风,撵都撵不上。
可明烨知道,他得勉力赶上,他还知道,那后生带他钻高梁地,是对的。
高粱茎秆稠密挺拔,非常便于隐藏和隔音,而且高粱耐贫瘠耐旱,不像玉米地要常施肥除草和防人家偷煮玉米,高粱不去皮很难吃,高粱地,除了有心往里钻的,别说行人了,连种高粱的农民,只要不是轮到收割这块大田,这时节都少有过来走动的,暴露的风险最小。
那后生见明烨慢了,竟收住脚步,停下等明烨。
待明烨赶上,那后生安慰他:“已经跑出好几里了,一路上没见有人,应该没什么了。”
明烨听了,一屁股就坐在地上,直喘粗气。
那后生警惕的四下张望了一下,然后问明烨:“你要上哪?”
明烨辨了辩方向,大概是向着县城的方向,反问那人:“你上哪?”
“回家!你还跟我不?”那后生说着竟笑了。
明烨也笑了,没头苍蝇似的,不分东南西北就跟着乱跑一气。
“刚才是逃命,不跟着你,我能咋的?这疙瘩我不熟,不大认得路。下来,我要上县城。”
“县城?”那后生抬眼看看天:“天还早,我带你走小道,送你去,保你在天黑前进城。”
“那,多谢了!”
“要说谢的,应该是我!要不是你救了我,叫孟大绝户把我送到集石,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明烨一边调息,一边仔细打量那后生,只见那后生一身带补丁的粗布衣裤,长得身材魁梧,一貌堂堂,面庞虽不怎么丰满,可一双眼睛却是忽悠忽悠的有神;二十多岁的年纪,却别有一番老成持重的气度。
明烨对这人,是打心眼里佩服,又是被抓,又是杀人,一般的人,早吓瘫了,可他却好象啥事也没有,笑得那个淡定!还有,这人刚才露的那两手,那冷静果决,还有那腿法,都贼了得,真的让人眼前一亮。
那后生仍保持着提枪戒备的状态,但也在打量着明烨,打量了一会,问明烨:“你什么救我?”
“我杀孟青山,救你是顺便。”
“那你为什么杀姓孟的?你和孟大绝户有仇?”
“仇倒没有,我杀他,因他是孟大绝户!”
那后生的一双眼睛,明明生光,意味深长的瞧着明烨:“我看你杀了人,并不害怕。”
明烨微微一笑:“我看你杀了人,也不怕呀!”
“咱是打猎的,不怕见血……,你──枪拔的真快!”
“你腿出的也不慢啊!”
两人相视而笑,四目相对,彼此的眼神里都含着惺惺相惜之意。
喘顺了气,明烨把枪重新插回后脖处,那后生也把两支枪藏在衣下,整理好之后,明烨跟着那后生在田间穿行。
“那,你叫什么名字?”明烨问。
那后生答道:“刘清风。”又反问:“你呢?”
“我叫……”明烨略一犹豫,还是只报了个化名:“我叫叶明柳。”
“你咋一个人走道啊?”
“我……我坐班车坐过了站了,我才从关内回的乡,这疙瘩我不大熟,本应在县城下车,结果坐到了柳树河子,今天已经没了去县城的班车,只好走回去了,不想竟然在大道上撞见孟青山。”
那刘清风转头深深的看了明烨一眼,明烨不但说话突然变得吞吐,脸上神色也和之前不大一样,三阴四睛的,只怕是嘴不对心,但刘清风也不说破,只是笑笑,一路紧走。
明烨快步在后头跟着,又问:
“你今年多大了啊?”
“二十四。”
“我小你三岁,刘大哥,孟青山干嘛抓你?”
“……”
“刘大哥,你住哪?你是猎户,住在大山里?”
“……”
刘清风也不答话,带着明烨穿出青纱帐,来到一处山边,举手一指,对明烨道:“看见了吧,前面那镇子就是松园镇,你顺着大道一直走,离城也就五里多路。”
明烨明显感到刘清风对自己的态度变得冷漠了,不解地看着刘清风。m.sxynkj.ċöm
刘清风一双眼睛也盯着明烨:“叶少爷,我家是穷家小户,这会子,我身上还一个镚子儿都没有,身上的钱,之前全被孟大绝户他们搜去了,你的救命之恩,我这会子,也没什么东西可以相谢的,真是对你不住。”
刘清风起手抱拳:“只能再和你说一声谢谢!”
言罢深深一揖,揖罢起身,就要走了:“我要回家了,就此别过!”
明烨是个一点就透的人,刘清风一句“叶少爷”,他就已经明白岔子出在哪了──方才插枪时,解开了外面长衫的衣扣,刘清风肯定看到了自己里面穿的是软缎衫,说不定还看见了胸襟上的金表链儿,刘清风定是见自己表里不一,猪鼻子插葱──装象,自我介绍时又吞吞吐吐,还口口声声地说要上县城,起了疑心了。
明烨不禁觉得委曲,说再多的假话,自己都可以连眼睛都不眨,刚才为何吞吞吐吐?那是真心把你当朋友,在犹豫要不要坦诚相见,对你报真名呢。
明烨看着刘清风:“刘大哥信不过我,对不?”
刘清风没吭声。
不吭声岂不就是默认?!
“当我是什么人,警察?特务?”明烨毕竟年少气盛,不大受得委曲,赌气地拱一拱手:“多谢带路,后会有期!”
明烨转身就走。
“等等!”刘清风忽叫住明烨。
明烨转身回头,就见刘清风走到了他的跟前,眼色比之前,柔和多了。
刘清风伸手搭上了明烨的肩:“今儿,松园镇来了很多保民队,你要特别的小心,保民队里有日本子的参事官,是日本子的狗腿子,还有──镇上人多,挤挤搡搡的,可别露了馅。”
刘清风说着,把外衣脱了下来,替明烨斜搭在肩上,正好盖住后脖窝,一边还对明烨好言相劝:“你呀,穿长衫,最好背个褡裢,既象个行商,又可以摭挡摭挡后脖窝。”
“刘大哥,你……”
“都怪我,脑子转得慢。”刘清风一脸歉疚之色,“其实,能杀孟大绝户的人,还有什么信不过!”
明烨心中感动,不能自已,喉咙里象是被什么塞住了。
朋友易得,难得的是心思明白又知心的朋友。
刘清风明显有反满抗日的倾向,看他杀人和收缴枪支的那利落劲,估计可能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其背景只怕不简单,这人还胆大心细,身怀武艺,明烨深感这是个能做大事的人。
小柳屯已经并屯并到红石,那里是日本人搞的集团部落“治安村”,自己很难再踏足,以前的相识难以为靠,目前,自己正应找些像刘清风这样的本地的朋友。
还有,刘清风刚才说他是猎户,他家肯定地处偏僻,那么,用他家来做落脚点,以继续打听杨虎的消息,应该很不错。
明烨原想投奔的杨虎,至今还没打听到下落,而且听闻杨虎已经落草为寇,是否还值得自己去投奔还要观察,而自己总在城里住客栈绝不是长久之计,三天两头有人来盘查,时间长了,只怕会露马脚。
有识人之明,更要有结交的行动,明烨敏锐的意识到,自己的“回乡抗日”,很可能会因刘清风而就此有了着落,并能在刘清风身上获益良多。
明烨心中立马就给自已定下了一个任务: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自己一定要好好的结交刘清风这个朋友,好让自己在本地有个依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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