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的显眼位置,放置着一张床。
接着,陈金水、十三妹,走到了床上,躺下。
而后姚若岚蒙着面,拿着一把仿真手枪,站在了左侧。
律师说,接下来,我将邀请一位重要证人为我们讲解整件事的经过。
法庭的门再一次推开。
胡木珍转头,她愣住了,她见到许文山抱着一个袋子,缓缓走进了法庭。
他怎么来了?
许文山的出现在胡木珍的意料之外。胡木珍心中咯噔了一下,他究竟发现了什么?
许文山坐在了证人席上,宣读誓词本。
接着控方律师说道,“请告诉我,你的身份。”
“我是重案组督察,许文山。”
“以下你所讲述的部分是否为推理?”
“不。”许文山说,“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团成员,以下我讲述的内容完全来自霍万山的口供。若他所提供的口供是真实的,那么案发的过程就应该如此刻我们所看见的所示。”
许文山走到床边,说:
根据霍万山的口供,在案发时他就是和妻子躺在床上,是处于熟睡状态的。
许文山指着十三妹和陈金水,这两人分别扮演霍万山和唐淑娜。
他又指着姚若岚,她来扮演杀手阿东。
接下来,将通过这三个人的行为,和我,不,应该说是霍万山的口供来看看这宗案件是如何进行的。
姚若岚蒙着面,走到床边,拿枪,对着十三妹的头,开了空枪,发出仿真“哒”的一声,十三妹的头歪了过去。
许文山说:
凶手是推开卧室的门进入,根据霍万山的描述,当时屋内是没有灯的。
而凶手想要准确地杀死唐淑娜,必须要先把灯打开。
接着,唐淑娜离他最近,凶手走了过去,用枪杀死了唐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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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若岚放下枪,绕着床,走到了另一侧——陈金水的身前,用枪顶着陈金水的脑袋。
许文山继续解释:
根据霍万山的口供,他说自己醒来的时候,是被一把枪指着头的。
各位,你们会发现第一个疑惑,就是凶手其实根本不必要做这件事,他只要站在唐淑娜的床前,举起枪,就能吓唬到霍万山。
但是,霍万山的口供是说自己被枪顶着头。
那么凶手就一定要这样迂回地绕到床的的另一侧,拿枪指着霍万山的头。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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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的陈金水收到了“暗号”,开始演了起来。
他大叫,“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看看你旁边的妻子。”姚若岚说。
陈金水看到十三妹歪着头,他继续代入角色,说,“你到底是谁,不要杀我,我什么都给你。”m.sxynkj.ċöm
姚若岚演蒙面杀手阿东,说,“放心,我只是求财,你听话,就会没事,但若是你敢耍一点花样。”
说到这一句的时候,姚若岚将手枪轻轻转到了枕头上。
此时姚若岚一动不动,如同画面定格。壹趣妏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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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山走了过去。
指着那枪,指着陈金水躺着的枕头,揭开真相: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团成员,根据霍万山的口供,在此时,凶手朝着枕头上开了一枪,目的是吓唬他。
但是,现在我们将这个案发过程还原,就会发现,这是很难做到的。
凶手是一个身高只有1米7的瘦小的男子。
他的臂距离,他的手拿着枪,垂着。
你们看,如果霍万山躺在这个枕头上,枕头不大,霍万山的脑袋压在枕头的中间,请问,凶手是如何准确地开枪,射穿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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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胡木珍意识到事态的危机。
她马上和霍万山的辩护律师使了个眼色。
辩护律师站起身,“反对,反对这名证人做出无端的推测。”
“反对无效。”
法官作出了判断,因为他之前听过霍万山的口供,霍万山所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法官说,“许文山先生,请继续你的发言,现场不要打断。”
许文山点头。
他说,好,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那就是霍万山先生睡在一个很靠着床边的位置,躺在枕头的最右侧,留下足够的空隙,让凶手朝着枕头开了一枪。
陈金水照做,躺在了枕头的最右侧。
姚若岚举起枪,朝着枕头的左侧开了一枪。
仿真枪射出一个沾有颜色的仿真子弹,黑颜色留在了枕头上,如同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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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山拿起了那个枕头,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子弹才会留在枕头上,对吧?霍万山先生?
他看着被告席上的霍万山。
霍万山额头冒汗,竟然慌得点头了。
许文山微微一笑。举起了那个枕头。
说,各位,你们有没有发现,如果凶手站在霍万山的一侧,那他发射手枪,手枪的子弹是呈现一个斜角进入枕头的。
也就是说,子弹的射程是一个从右到左的斜角,对吧?
但是。许文山停顿了一下。
他走到证人席,拿出带来的塑料袋。
塑料袋中是一个枕头——这就是案发现场,被射穿的枕头。
许文山说:
各位,你们都看到我手中的枕头,上面有一个子弹窟窿,被射穿了。
但是,请认真看这个弹头窟窿,它是从左往右射穿的。
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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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若岚继续表演,她需要一脚跪在床上,把右手的枪换到左手。
或者依旧是用右手开枪,但是要很怪异地绕过“霍万山”的头,对着枕头才能开出如案发现场、证物枕头上所出现的一枪。
许文山说,各位,现在演员都在场,我们也要尊重受害者。
让霍万山先生亲口告诉我们,他当时躺在床上,是怎么看见凶手开出这一枪的?
为了公平起见,请第三被告人阿东先回避。
许文山说,霍万山先生,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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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由于案件出现重要证物,霍万山先生,请您再将案发时的经过和我们详细说一次。”
两名庭警将阿东带出庭回避。
霍万山一脸惊慌,他看着自己的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站起身,说,“法官阁下,我要求暂时休庭。这是我当事人的权利。”
法官问控方律师,“你有没有意见?”
其实这个时候,控方律师是能够提出反对的。
但控方律师很礼貌地起身回答,“法官阁下,我没有意见。”
法官说,休庭半小时,但是第一被告(霍万山)的律师,与第三被告(阿东)的律师分别与被告人在不同的休息室会面,二位律师不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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