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趣文学 > 历史小说 > 我带明末回汉唐 > 第二章 穿着短裙的仆从
  山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道路,他们被冲散到了一个荒废的山道上。

  远远看去,山谷间似乎有道路的痕迹。

  但是到了近前,就会发现,这条山间的羊肠小道,早就已经被各种藤蔓挡住。

  此时,李华的身边有一队人数不多的护卫,但是后面却跟着一大票的普通百姓。

  有衣衫褴褛的平民,挑着担子,一头是自己的全部家当,也许是半袋子粮食,也许是祖宗的牌位。

  也许……李华对这个时代的平民真的不够了解。

  另外一头是自己的娃子,光着屁股的小孩,身上脏兮兮,瘦骨嶙峋,只有薄薄的肚皮鼓鼓的,不时被饿得哇哇大哭,一点也不可爱。

  身后可能还会跟着唯唯诺诺的妇人,同样是粗布烂衫,身后背着包裹,也许里面装的是全家人的衣物。

  在这些平民中间还混迹着一些穿着锦衣华服的士绅地主,与这些平民不同,这些士绅即使在逃跑的路上也穿得整整齐齐。

  他们有的跟李华一样坐着滑杆,由自己的家丁抬着。有的骑着驴子或者是矮脚的滇马。

  他们的身后还有奴仆或背或抬着一口口大箱子。

  他们跟着李华,是因为李华的身边还有上百名兵丁。壹趣妏敩

  这些可不是普通的兵丁,他们是晋王身边的忠义营。

  忠义营一共三千多人,由李定国的心腹爱将平阳侯靳统武统领。

  他们都是李定国选关中老兵或者其后代组成。

  有些类似于当年做流寇时的老营兵。

  这些人要么一直跟着李定国打仗,要么就是被晋王供养,从小练习军阵之法。

  他们是李定国最为依赖的人。正因如此,他才会派这些人来保护李嗣兴。

  这些小老百姓,虽然胆小,但是一点不傻,在被鞑子冲击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就选择跟随在李华这波人的身后。

  李华没有官职,没有将旗。但是他身边的这一队士兵一个个甲胄齐全,那是明军中少有的精锐了。

  李定国现在几乎掌握了南明的所有军队。

  他手下的军队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原来直属于他的晋军旧部,第二部分是原本刘文秀和孙可望手下的军队。

  还有一部分就是各地土人中征募的喽啰兵。

  李华的这副身体之前得了疟疾,一直处在昏迷或者是半昏迷的状态。

  李华进驻之后,这副身体才渐渐好转。

  虽然已经可以活动,但是李华却故意躺平。

  带着对新世界的警惕,他这几天一直坐在滑杆上观察着身边的这些人。

  四名给他抬滑竿的喽啰兵,身材差不多,一样的矮矮壮壮。

  身上的毛发旺盛,鼻子扁扁塌塌,嘴唇厚实,虽然穿着短裙,但是一点都不性感。

  倒更像是穿着虎皮裙的孙猴子。

  他们也是李定国从一众喽啰兵中挑选出来的精锐。

  这四人可不仅仅是轿夫,他们的腰上都挂着一把短柄直刀,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是战斗的好手。

  身后的护卫加上前方开道的那一队战兵,一共有一百二十三人,1名千总,两个把总,算是高配。

  其中有三十名火铳兵,二十五名弓弩手以及六十多名刀牌手。

  滇地多山,适合短兵作战,军中很少配备长枪兵。

  领兵的千总名叫李本忠,身材颇高,曾经是李定国身边亲兵家将,赐姓“李”。

  李华小的时候,这个李本忠就经常跟在李华身边保护他。

  那些普通的百姓似乎害怕他身边的士兵,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让李华没办法仔细观察,但是李华粗略看过,怎么也有两三千人。

  在山中行路,前后的队伍会拉得很长。

  李华他们这三千人的队伍前后拉了将近十里路。

  “他娘的岩龙,你走路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叉腿。”李华骂道。

  龙、虎、熊、豹正是这个四个人喽啰兵的名字。

  李定国将四个人分给李华的时候,让李华给这四个人起名字。

  他们是山中的拉吉人,据说是彝人的一支。

  他们会认赐予他们名字的人为主人,并且永世效忠。

  难以思议,有人会有这样的习俗。这些头脑简单的山里人,确实会出现这样的认知。

  “少主,对不起,小的痔瘘犯了。”岩龙抬着滑杆还一脸抱歉地说道。

  四人都是训练好的仆从,自然都是会汉话的。

  李华定睛看去,这个拉吉汉子的大腿内侧都已经有黄色的脓液流下来了。

  很难想象对方还能坚持抬着自己十几天时间。

  李华想对自己刚才的话说声抱歉,但是他是主人,说出道歉的话似乎不合适。

  “岩龙,你这样太不优雅了。你们停一下,我下来活动一下。”李华下令道。

  “是,少主。”四人领命。他们不会对李华的话质疑,也不会假惺惺地关心李华。

  他们都对李华非常顺从。

  从这个小李嗣兴的记忆中,李华知道自己之前对四人并不好,经常打骂四人。

  给他们起这样的名字,也不是因为这名字威风,而是真的把他们当做牲口看。m.sxynkj.ċöm

  但是四人就像李定国说的一样。无论李华怎么对他们,他们都依然对自己的少主人忠心耿耿。

  “岩虎你去前面找李千总,让他暂停行军。”李华对四人下命令的时候都要尽量简单,要不然他们会听不懂。

  看着岩虎向前方跑去,李华觉得这四个拉吉人也蛮可爱的。

  虽然长的丑,但是他们至少还是黑头发、黑眼珠。

  他这里停了下来,后面跟着的逃难百姓队伍也都跟着停了下来。

  这些天来,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默契。

  李华也不需要管后面的百姓,他们中似乎有人在管事儿。

  李华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丝绸长衫,内里是一件细棉布内衬。

  他抽出腰间的短剑,理出内衬的下摆,用短剑一划。

  然后撕掉一根长布条。

  刚才他已经在路边看到了一大丛野薄荷。

  这种草在山中很常见,可以做调料,也是一种常见的草药。

  “岩龙,你过来一下。”

  “是,少主。”岩龙躬身走了来,这次他的双腿没有叉开走。

  但是姿势比刚才更加别扭了。

  “你把这个拿去让岩熊嚼碎了放在你的痔瘘上,再用这个布条累一下。”

  “少主,这是您的衣衫啊,小的……小的哪里配得上。”岩龙哪里敢将少主的衣衫绑在自己的裤裆里呢。

  “赶紧拿走,下次不要在我前面岔着腿了,不优雅,知道吗?”李华端起了原主人的架子。

  “对了,记得用我竹筒里的冷开水清洗一下,用嘴巴嚼草药之前,也先漱一下口,用完了,将那个竹筒就扔掉吧。”

  见到主人下命令,岩龙只好遵命行事。

  不过他没有找岩熊帮忙,而是自己躲到一边去上药,因为那样不优雅。

  岩龙发现主人最近越来越看重优雅了,再这样下去,主人说不定会将他们四个丑汉给扔掉,换上优雅的汉人给他抬滑竿。

  那样的话,他们还到哪里吃饱饭呢?

  用竹筒水漱口的时候,岩龙偷偷地喝了一口,那是主人赏赐的水。

  需要用柴火烧沸腾之后再收到竹筒中冷却。

  主人说,喝了这水,百病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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