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温年都是那种特别不愿意麻烦别人的人。
因为小时候被嫌弃过,所以潜意识里,总是害怕被人拒绝;等长大后意识到这一点,已经养成了什么都靠自己的习惯。
靠山山倒,靠水水流,只有靠自己,才能永远不担心他人的离开,不担心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背叛。m.sxynkj.ċöm
方才跟季知珩提说孙若萱的时候,温年心中其实很是忐忑。
因为她害怕季知珩觉得,自己是在利用他,又或者过分依赖他。
所以开口的时候,她甚至已经想好了,如果被季知珩嫌弃,自己要说什么挽尊。
可温年怎么也没想到,季知珩会是这样的反应。
竟然是高兴……
只是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让他高兴成这样吗?
温年定定的望着季知珩,想要从他的神色细微处,判断这一切到底是真是假,但那再真挚不过,再坦诚不过的欢愉,彻底打消了她心底不安的顾虑与忐忑。
悬着的心落下,好似被盛放在夏日午后晒过的泉水中温养,透着丝丝的暖,丝丝的甜。
那是一种很很奇妙的感觉。
就像是一直独自在雨中为他人撑伞的人,有一天忽然抬起头,看到有人为自己搭起茅屋,为她遮风避雨,予她三冬暖意,三伏凉风。
纵然未来前行的道路上,她依旧会撑起那把伞,勇敢向前。
但怎么说呢?
偶尔将伞放下的感觉,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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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若萱的离开,如同杀鸡儆猴。
下午片场所有人都各司其职,再也不敢乱嚼舌根,一个个都专心至极,就连效率都高了不少,下午的拍摄任务也提前完成。
女二换成宋莹的消息,方导没有瞒着相关演员,因为换人意味着之前孙若萱的戏份,都需要重新拍摄。
好在前面的戏份不算多,就算重拍,加起来也就半天的功夫,不怎么耽搁时间,所以众人也没有什么意见。
温年下午依旧跟组看拍摄,受丽姐邀请,中途休息的时候,给沈煜宁把角色又深入的分析了一遍,让沈煜宁受益匪浅。
也正因此,当傍晚收工的时候,温年提出想购买签名照和签名海报,丽姐直接让助理拿了整整两套纪念版的签名照和签名海报过来,还让沈煜宁在应援会的应援t恤上to签落款。壹趣妏敩
这样的厚待,简直让温年受宠若惊。
丽姐却劝她坦然接受,“这有什么?温小姐帮了阿宁那么多,咱们后面还要合作,都是自己人,这些小礼物,算不了什么的,你放心收着就是,不然就是拿我和阿宁不当朋友。”
“没错,就是。不当朋友就不签了。”
刚写完扁扁的to签之后,沈煜宁响应丽姐的号召,干脆停笔不写了。
都到这地步了,温年还能说什么?
只能厚着脸皮接受,然后暗下决心,之后一定要用心留意沈煜宁的表演,还有之后的成人礼插画,也必须用心用心再用心。
“这才对嘛!对了,温老师,你另一个朋友叫什么来着?”沈煜宁拿起笔。
“雒洛,叫雒洛。”
温年连忙应声,然后拿出手机,把雒洛的名字打出来,给沈煜宁看。
沈煜宁瞅了一眼,“这名字好像有点耳熟。”
“沈先生认识?”
温年有些惊喜,要是雒洛知道沈煜宁记得她的名字,肯定会高兴地绕着她家小区跑十圈。
“我这个朋友,是你在a城的后援会会长,从你刚出道的时候,就一直喜欢你,然后拉着我各种注册小号给你打投。那时候她为了给你做数据,又氪金又熬夜,可以说是你最早的一批死忠粉了。”
温年一点也不放过在沈煜宁面前,为闺蜜刷存在感的机会。
经她这么一提醒,沈煜宁好像还真有印象了。
“我想起来了,前几天我来a城的时候,她还来接机了。丽姐你有印象吧?就那个红头发的女生。”沈煜宁问丽姐。
“我当然记得,那一头红长直,想忘记都难。”雒洛的那头红发,实在太显眼,“当初温小姐微博小号被污蔑盗稿的时候,就是她在后援会群里摇旗呐喊来着的嘛,我有印象的。”
“对对对,就是她!”
沈煜宁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将一切串联起来,“就那个叫洛爹的女生!我记得我刚出道的时候,小腐漫就是从她那流传出来的,我当时还以为是她画的来着。”
说起来,要不是因为雒洛那次在后援会里招呼,丽姐还发现不了,nn就是画小腐漫的那个人,更别说再发现nn就是温年了。
而沈煜宁能发现nn就是小腐漫的作者,也完全因为雒洛。
“前段时间剧本没出来之前,我为了揣摩角色,几乎都快把《诱星》翻烂了,所以那一阵她把小腐漫2.0版发到群里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出,这肯定是温老师的手笔,也是从那次,确认nn就是温老师。”
提起自己扒人马甲的战绩,沈煜宁语气里有些洋洋得意。
然而温年却随着他的话,梦回小号上的尬撩。
她就说,沈煜宁怎么会知道她就是nn。
甚至比丽姐和季知珩发现的都早。
原来是有这么一层原因。
得知雒洛与温年的关系,再加上沈煜宁对她又有特别的印象,所以提起笔,当即龙飞凤舞的写了一段话。
温年把衬衫接过来的时候,一瞅直接傻眼。
旁边的丽姐看见之后,也被他的骚操作搞得哭笑不得。
“沈煜宁!这是给粉丝的to签,你能不能好好写?”
别人家偶像给粉丝的签名留言,都是温暖治愈鼓励性的话,好嘛,自家这个土狗艺人画风偏就跟人不一样。
——头发越红,打人越疼,洛爹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瞅瞅,这都什么跟什么?
“沈煜宁,这时候你就别放飞自我了,重新写!”
丽姐按了按发疼的脑壳,准备从温年手里把那件乱写的应援衫收回来,让沈煜宁好好写。
谁知温年却把衬衫往回一收,憋着笑。
“丽姐,我觉得这个to签挺独特的,我朋友肯定会喜欢。”
雒洛原本就是风风火火的性格,追星沈煜宁,也是喜欢他身上的少年感和那种沙雕气质。
现在沈煜宁写的这段话,虽然有些不走寻常路,但最起码证明,他记得雒洛,还很喜欢雒洛的性格。
能有什么比被偶像记住,同时还能俩人一起疯,更让人开心呢?
这样想着,温年就更不肯把衣服交出去了。
见温年如此,丽姐只能作罢,然后又开始叨叨沈煜宁,直到一路上了保姆车,也没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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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二人离开之后,温年折身回到休息室找季知珩。
先前他接了个电话,要用电脑,所以温年找沈煜宁要签名的时候,季知珩恰好不在。
这会儿温年过来,季知珩正好忙完。
见她过来,季知珩起身走到温年跟前,左手接过温年手里的袋子,右手习惯性的揉了揉她的脑袋。
“走吧,去医院,见岳父岳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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