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臼在联合妻族(鄫、犬戎、郑)、异族强行屠父抢班上位后,如何迅速巩固其王位成为核心工作,“拿人的手短”,东周一开始就注定逐渐走人弱势周王朝的悲惨结局。为了不断取信于辅助自己上位的强权诸侯郑国,姬宜臼又不得已把自己的儿子姬狐作为牺牲品抛出了,把二儿子姬狐作为人质抵押给了郑庄公。
显然在王权霸业面前,在弑父屠亲的鲜血横流之下,任何血缘关系都不算什么关系了!如从世仇的角度,周平王也是杀害郑庄公亲爷爷郑桓公的凶手,当年平王联合申国、鄫国与犬戎攻入镐京时,郑国是积极参与防御反击的诸侯国之一,郑庄公的亲爷爷郑桓公也最终和周幽王一起并肩死于国难。据《古本竹书纪年》:“(幽王)八年,王锡司徒郑伯多父命。王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九年,申侯聘西戎及鄫。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秋九月,桃杏实。王师伐申。十一年春正月,日晕。申人、鄫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犬戎杀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毋庸置疑,在宗周血案中是有很多诸侯国的君主、世子、公子及王公大臣随幽王一起死于国难的,但由于平王掌握话语权后文过饰非,死难者被记载于史册的却极少,而郑桓公却是个特例,这也许正是因为郑国在平王时期把持朝政所致。
显然平王与郑国虽有双重血缘加持,却也无法消除权利争夺之野心、屠父之血之戾气。虽然从根儿上论郑国与姬宜臼,无论是从父族还是从母族而论血缘都非常近。平王与庄公既是叔伯兄弟(亲曾祖父都是周厉王)又是亲姨兄弟。宜臼的母亲姜姓申后,是申国国君申侯之女。反叛联军攻入西周都城大肆劫掠屠戮后,平王的老舅申候为了平息杀害武公父亲郑桓公的仇恨,同时把当时最具实力的诸侯郑国拉人自己的阵营,又使出了媚人计,祭出了自己的另一个女儿武姜,而更让人没想到的是郑桓公的儿子郑武公姬掘突在女色与利益面前,毅然背叛了周幽王的弟弟周携王,转而拥护杀父夺位的周平王。据《左传.隐公三年》记载,郑武公十年(公元前761年),郑武公娶申国国君之女武姜为夫人。因为郑武公此时的身份已成为平王的亲姨父,武姜分别于郑武公十四年(公元前757年)、郑武公十七年(公元前754年)为郑庄公生下儿子寤生(郑庄公)和共叔段。据《古本竹书纪年》“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是为携王,二王并立。”显然郑武公放弃父仇的举动看似无情无信无义,却为郑国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生机,郑国和周王室走上了一条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道路。
当然历史事件总带有相似性,姬宜臼和姬掘突既然能成为一丘之貉,没准郑武公也同样盼望着郑桓公早死为自己上位让路呢!非此他接不了班,非此他娶不了武姜这个美女,江山美女同时而得亲爹死了又算什么?于是这两个号称“同时”失去亲爹的“受害者”结成了一对难兄难弟,他和周平王一同东迁,并从东虢、郐两国手中换来了立足之地,最终发展壮大为春秋初期最为强势的诸侯国。在周平王的加持下,郑武公继续坚持父亲制定的东扩战略计划,一方面护送周平王东迁洛邑,一方面进一步实施攻灭东虢国和郐国,吞并周边鄢、蔽、补、丹、依、弢、历、莘八邑的具体行动。郑武公二年(公元前769年),郑武公占领郐国都城制邑(岩邑,今河南新密曲梁乡大樊庄),灭亡郐国。郑武公四年(公元前767年),郑武公占领东虢国都城(今河南荥阳广武平城),灭亡东虢国。然后横扫周边鄢、蔽、补、丹、依、弢、历、莘八邑。郑国鸠占鹊巢,把国都迁到郐国故都,使原来的寄帑之地变成自家地盘,并把旧部从陕西迁到河南,以“郑”为号新建城邑。郑武公的强力拓展下,郑国将洛邑周边的关东小国:东虢、郐、鄢、蔽、补、丹、依、弢、历、莘等十国全部吞并。郑国的强大使它从周王室的一条看门狗逐渐发展壮大成可以伤人的贪狼。
作为姨夫的郑武公对平王顺利东迁东都络邑倾尽全力、贡献卓著,并最终成了周王室的最强武力和权利代言人。因此,郑武公庄公父子相继担任周平王的主政权臣即“卿士”,到了郑武公的儿子郑庄公姬寤生执政时期,郑庄公控制了整个朝堂,进而将周平王作为自己利用的工具,进而制霸中原。在周平王迁入东周后,东周朝政可说是一直被郑国所把持。
现存史籍中并没有记载平王、郑庄公如何逐渐产生隔阂的走向决裂的,但显然强权的郑国一定是威胁到了周平王的王权地位。平王姬宜臼只得反击,拉来出卖周携王的虢公忌父,想达到制衡郑庄公的目的。鄙人认为这也是为什么孔子在编修《春秋》时把《郑伯克段于鄢》放在首篇之中的原因。因此到了平王晚年周平王有意要将朝政分托给为出卖携王做出贡献的虢公忌父,进而使虢国削弱郑庄公在东周王朝中的权力。不想计划泄露,郑庄公找上门来当面诘责周平王,历史虽没有记载庄公使用何种手段来震慑周平王,显然郑国的举动把平王吓得够呛,怯于郑庄公的势力,而弱势的平王只能对此矢口否认。www.sxynkj.ċöm
也不知当时是谁的这个馊主意,让周王宜臼、诸侯郑庄公姬寤生以相互交换人质的方式换取信任,而且这个人质还必须他们的亲儿子,这就是《左传.鲁隐公三年》所记载的周郑交质:“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有学者把周郑交质的时间断为时在公元前720年郑庄公二十三年,鄙人不敢苟同,互换人质的时间必然还要早,否则王子狐不会在郑国抑郁而死或是回国途中被郑国暗杀。而周郑交质应发生在公元前750年虢公忌父勾结平王击杀周携王之后,此时虢公忌父因功有了跻身权利中心的机会,到郑庄公二十三年即周平王去世前即公元前720年之间)。”显然《左传》中并没有延伸点明这个人质的用途,即有人背叛约定即东周剥夺了郑国的执政地位,或者说郑国背叛了东周,任何一方都可以“撕票”,即处置或杀死手中的人质,也只有这样双方才能相互忌惮或有底线。当然在这件事中,从最大利益获得者的角度来看,“交质”由郑庄公及的谋臣提出的可能性更大些。为了表白取信郑国,晚年昏聩无能的平王这次又以牺牲自己的骨肉亲情来换取王位的稳定,平王不得已派自己的亲儿子王子狐到郑国作为人质,郑庄公也让自己的儿子公子忽去周朝作为人质,这两人在后来都被定为王位的继承人,王子狐在周太子姬泄父去世后被册立为太子,而郑国的公子忽则是郑庄公所立的世子,后即位为昭公。
“周郑交质”开启了中国历史上“人质”抵押的历史,对此言不由衷、相互交押人质行为,左丘明直接评论道:“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把左先生的评论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承诺不是发自内心,即使有人质作为抵押也没有用!’哪方的人质处于被迫提供,哪方的人质就得不到尊重。历史事实更是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周王朝被作为人质的王子狐(姬狐),是周平王的次子、周朝太子姬泄父的弟弟,史称"王子狐",在长兄"太子泄父"死后,被立为太子。当周平王去世后,太子姬狐正在郑国当人质。于是郑庄公和周公黑肩(姬黑肩)迎姬狐回朝继位。郑国怎能允许在自己国家受到不公待遇的王子狐登上王位使郑国又增加一个新的仇人呢?所以王子狐最终未能登上王位,据说是因回国一路上哀伤过度,回朝后就病死了,显然这里的隐含的内容颇丰。果然在王子狐死后,周平王姬宜臼之孙已故太子姬泄父之子姬林,便被郑伯和周公黑肩扶立为天子,是为周桓王。sxynkj.ċöm
自周郑交质后,东周列国间开始不断上演交换人质或弱势者单方面提供人质的信用抵押游戏。而身为质子的王子在一开始就意味着时刻准备着要成为“弃子”。春秋时期交换人质的不仅仅有诸侯世子或公子还有诸侯国的王公权臣,当然士族统治时期,这些人都是各国的同族后裔权臣,尔虞我诈这个词就是也是因人质而创。笔者仅以《左传》中提及的列举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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