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尖嘴婆与罗壮壮“发现”了新的致富之道,再没有为难过李彩燕,尖嘴婆对外更是只字不提李彩燕。不管李彩燕的名声如何传扬,尖嘴婆就像没听说、不知道。
罗壮壮和他那些个弟兄不停地物色村里的“冤大头”,被他们看中的人,李彩燕就故意去勾引。等到发生那男女之事时,罗壮壮就会带着弟兄“适时”出现。当初罗有财在牛棚被当场抓获,也是罗壮壮的设计。
只是,李家村的人都不富有,再如何敲诈也弄不出来多少钱。而且这种事做得越多,上当的人就会越少,哪怕把整个李家村的男人都敲诈一遍,总归是有限的。正当罗壮壮开始考虑要不要把“业务”开展到隔壁的村寨时,一个富有的老男人回来了。
罗庆春是罗壮壮见过的最气派的男人。罗庆春一出手就买下一整头牛送人,还当街发表了一番演讲,罗壮壮当即就下了决心,要狠狠地从罗庆春身上敲诈一笔。于是他让李彩燕主动上前送牛肉,想看看罗庆春的表现,他没有失望,罗庆春那双色眯眯的眼睛果真直勾勾地盯着李彩燕的胸脯。
也许在别的李家村人眼中,罗庆春是个有钱的大老板,是大善人,而在罗壮壮眼中,罗庆春就是他的发财树、聚宝盆。自从罗庆春回到李家村的那天起,罗壮壮就谋划着如何让李彩燕和罗庆春睡上,然后自己来个“人赃并获”。
机会很快就来了,还是罗庆春自己送来的。他在李家村贴出告示,要招一个女助手。罗壮壮虽然不把李彩燕当人,但也知道她的姿容绝对出众,更相信这就是罗庆春特意为李彩燕设的一个“由头”。
李彩燕去应聘了,也不出意外地成功了。罗壮壮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就差“捉奸在床”了。以往他设计要坑村里某个男子的时候,都是选好了地址,让李彩燕把那男子约到那里去。可这罗庆春不同,他住在会仙山的半山腰,还把李彩燕接到他的庄园里。罗壮壮不敢直接冲进庆春园里,倒不是怕出事,而是怕惊动了罗庆春不能“当场捉奸”。
罗壮壮让李彩燕配合,在下次“办事”前提前通知自己。但罗壮壮不知道,罗庆春并没有与李彩燕行那男女之事,他把她接到庆春园就只是一起聊天,准确地说是罗庆春说,李彩燕听。从天文地理说到历史人文,李彩燕只能听懂一点点,可罗庆春并不介意。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听众,而李彩燕是一个心已经枯死的行尸走肉,当听众再适合不过了。
罗庆春给李彩燕提供了极优渥的物质条件,从穿着打扮到言谈举止,罗庆春像一个老师一样一点点教导和改变着李彩燕。李彩燕从未有过这样轻松自如的生活,不用看人脸色,不会被人嫌弃,可以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她不禁以为这是在做梦。只有每天夜里回到家里见到罗壮壮,她才知道这不是梦,却比梦更加折磨人。这是嫁给罗壮壮之后,她第一次希望夜晚能快点过去,希望太阳能快点升起来。她和罗壮壮的家就像是地狱,而庆春园则是天堂,每天她都在地狱与天堂之间来回。
然而,该发生的总归是要发生,不过是迟了两个月罢了。也许罗庆春之所以等了这许多时日,之所以花费金钱和精力来改变李彩燕,不过是觉得当初的李彩燕太“普通”了。在他眼中,李彩燕是一块好材料,就像是一颗长得水灵水灵的白菜。可要是直接把白菜拿来吃,味道总不太好。于是他根据自己的喜好,把李彩燕做成了自己喜欢的一道菜。
后来有个算命的去了庆春园,那人号称“小半仙”。李彩燕知道就是他的一句话害了疯女,心里恨极了他,可他却与罗庆春一见如故。在小半仙的怂恿下,罗庆春在庆春园里新修了一处道场,只为了求得神仙指点,有朝一日能飞升成仙。
穿上道袍的罗庆春,还真有几分修者的风范,可脱下道袍,他就变成了没有人性的恶魔。他当着小半仙的面与李彩燕欢愉,尽兴之后把李彩燕留给小半仙。李彩燕本该拒绝这些荒唐事,可她早已不在意自己这具早已污浊的身体。一个个男人就像一条条蛆爬上她的身体,她已经死了,死人怎会在意身上再多一条蛆呢?
曾经的泥胚,经过细心的打磨,终于成了一个精致的花瓶。比起泥胚,花瓶或许放在更显眼的地方,或许把玩的人变得不同,可到底还是被人把玩。从那时起,李彩燕不再期待太阳升起,也不期待夜晚降临,每一天她只是从一个地狱走向另一个地狱。
罗壮壮把罗庆春定位终极目标,是“退休”前的最后一票,所以尽管计划迟迟没有奏效,他还是付出了极大的耐性。为了不影响计划,他不再让李彩燕去“引诱”别人,这当然会影响“收入”,他把这种“损失”通通算到罗庆春头上,等到最后计划成功时一并收回来。
大年三十这天,罗壮壮等待半年的机会终于到来。刚吃过年夜饭的李彩燕,被罗庆春派来的孙大力用汽车接到了庆春园。也许是天意,让罗壮壮选择在这天走进庆春园,没有早一天,也没有晚一天。
之后的事情你已经知道了,李家村的副主任罗多多已经向派出所的张金所长讲述过。但罗多多隐瞒了一些事情,也说了一些谎话。比如罗壮壮到达庆春园时,罗庆春和李彩燕并没有在外面看烟花秀。罗多多有所猜测,但不知实情。
罗壮壮嚷嚷着要找自己的老婆,而李彩燕当时正与罗庆春在道场行男女之事。孙大力作为罗庆春的保镖,更像罗庆春养的一条忠犬,他自然知道实情,于是把罗壮壮一行人拦住。罗壮壮哪里会退缩,于是一个个掏出杀猪用的长刀,冲进屋里。
庆春园规模不小,房间众多,里面四通八达,罗壮壮和他的几个弟兄冲进去到处找,始终找不到李彩燕。罗壮壮拿着长刀,捉住一个女佣人,让她带着去道场。有佣人带路,罗壮壮终于找到了道场,也终于如愿以偿地将罗庆春与李彩燕“捉奸在床”。壹趣妏敩
罗壮壮的目的只是要钱,很多很多的钱。而就在他大义凛然地指责罗庆春和李彩燕,想要为开口要钱做铺垫时,一只藏獒突然出现,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扑到了他的身上,一张大口直接撕咬掉他的半个脖子。汩汩的鲜红的血液从他脖子、胸膛的伤口处如溃堤的洪水般冲出,混着热气的血腥味瞬间弥漫整个道场。
罗壮壮至死手上还握着那把杀猪刀。那把长刀了结过无数头猪的性命,那一刻却来不及挡住一只恶犬。那把长刀饮尽多少猪血,这一日终于品尝到它主人的鲜血,不知道与猪血的味道可有不同?
困住李彩燕的地狱,还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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